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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召开青年律师座谈会
添加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 3425
 8月29日至30日,全国律师协会举行“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青年律师的使命与担当”座谈会,旨在使青年律师加深对时代使命与责任的认识,将个人理想与国家的进步融为一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勇于开拓创新,有所作为。座谈会期间,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亲切看望了与会青年律师代表。

  全国律协副会长张学兵致辞。他说,目前,全国40岁以下律师已超过律师总数的50%,做好青年律师工作是各级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之一。本次座谈会是全国律协认真学习全国律师会议工作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措施之一,通过组织各地青年律师骨干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了青年律师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凝聚共识,引领行业新风,推动律师事业在新的历史机遇中蓬勃发展。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调研处处长刘树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许身健4人先后作了专题报告,并与青年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

  周院生深入浅出地为青年律师解读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孟建柱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他指出,青年律师要深刻认识肩负着的神圣职责,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几位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时代使命,努力做好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生力军。

  吕红兵与青年律师分享了关于“当下律师应该有怎样的担当”的思考。深感受益匪浅的山西青年律师胡玉庭提出,青年律师有活力,有思路,接受新鲜事物特别快,对于时代带来的一些创新业务,青年律师应该冲在第一线去研究和思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听了刘树德题为《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的裁判文书制作》的专题报告,来自新疆的青年律师沈光钧建议,加强律师对裁判文书的监督和评判工作,裁判文书应当将律师的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写进去,不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同时,裁判文书应当对有争议的程序性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如此作出的裁决才能更加令人信服。

  许身健作的有关律师职业伦理的专题报告得到与会青年律师的积极响应。安徽青年律师范丽深有感触地说,职业伦理是广大青年律师都应当学习的一门课程,律师应当像医生一样,不仅要给当事人“治病”,还要安慰当事人,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方式、途径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全国120多名青年律师代表出席座谈会,他们大多是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的青年律师和全国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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