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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薯条看电影被拦合理吗
添加时间:2015-07-20 浏览次数: 4801
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却被拦在检票口不让进,理由是不能外带食品。不少地区的影院都有这样的规定,青岛的影院也不例外。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探访青岛多家电影院,发现大部分电影院都是拒绝外带食品进入的,其中5家影院还在检票口摆上了“谢绝外带食品”告示牌。从外面买的食品不允许进影院,为什么影院自售的就能带进去呢?很多观众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对此,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影院的做法属“霸王条款”,如果市民发现这类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
入口处有“谢绝外带食品”的字样,但观众在影院内买的爆米花等食品则可以带进影院,影院的规定合理吗?
“通过格式化的一些告示来告知消费者不能外带食品属于无效条款。”一些影院类似“谢绝外带食品”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些告示就属于这类行为。”
青岛律师
服务网高律师表示,“谢绝外带食品”规定是单方面约定,是强加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而且,影院商品高于市场价格,影院限制竞争的行为也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同时留存好图片等有关证据维权。不过,他也提醒,电影院毕竟是公共场所,也要顾及别人的感受,尽量避免食用刺激性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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